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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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9-22 / 5 阅读

用户协议

用户协议 - 合肥威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用户协议

更新日期:2026年9月23日  |  生效日期:2026年9月23日
协议主体:合肥威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协议是您与合肥威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云智能”或“本公司”)之间就使用本公司官方网站及软件外包开发服务所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请您在注册、访问或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条款。您勾选同意、注册账号或实际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本服务。

第一条 定义

  • “本服务”:指威云智能通过官方网站及线下渠道向您提供的软件外包开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UI设计、软件开发、测试、部署、运维等。
  • “用户”或“您”:指注册、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委托方”:指与威云智能签订软件开发外包合同,委托威云智能提供开发服务的客户。
  • “交付物”:指威云智能根据委托方需求交付的软件产品、源代码、设计文档、技术文档等成果。

第二条 协议的范围与接受

2.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威云智能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公告或通知。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威云智能有权根据需要不时修订本协议条款。协议修订后,我们将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修订内容。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如您不同意修订内容,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 威云智能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

  • 定制化软件开发:Web应用、移动应用(iOS/Android)、小程序、企业管理系统等;
  • 技术咨询与方案设计;
  • 软件测试与质量保障;
  • 系统运维与技术支持(根据合同约定)。

3.2 具体服务范围、交付标准、工期、费用等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软件开发外包合同》或《服务订单》为准。

第四条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4.1 用户的权利

  •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威云智能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
  • 有权对开发过程提出合理的需求和修改意见;
  •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交付物及源代码(如合同约定);
  • 有权要求威云智能对项目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4.2 用户的义务

  • 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项目需求信息,并对需求的变更及时通知威云智能;
  • 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 应确保其提供的需求内容、素材、数据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 不得利用威云智能提供的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 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需求变更、项目延期或额外费用承担责任。

第五条 威云智能的权利与义务

5.1 威云智能的权利

  •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 有权拒绝用户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需求;
  • 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技术建议和方案调整建议。

5.2 威云智能的义务

  •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期完成开发任务;
  • 应配备具备相应技能的项目团队,确保交付质量;
  • 应对项目过程中知悉的用户商业秘密和用户数据严格保密;
  • 应在项目交付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期内的技术支持和缺陷修复服务。

第六条 知识产权

重要条款:知识产权归属是软件外包服务的核心条款,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6.1 交付物的知识产权

双方应在《软件开发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如合同未作约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开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著作权归受托方(即威云智能)所有[reference:4]。

6.2 威云智能的既有知识产权

威云智能在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自有技术、工具、框架、代码库、开发方法论等(以下简称“既有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始终归威云智能所有。用户不得将威云智能的既有知识产权用于本项目之外的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

6.3 用户提供的素材

用户向威云智能提供的商标、Logo、图片、数据等素材,其知识产权归用户或原权利人所有。威云智能仅在履行本合同目的范围内使用上述素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6.4 开源软件

交付物中如包含开源软件组件,威云智能将在交付时向用户披露相关开源许可证信息。用户应遵守相应开源许可证的要求。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保密信息的范围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技术信息:源代码、技术方案、系统架构、数据库设计、接口文档等;
  • 商业信息:商业计划、客户名单、定价策略、财务数据等;
  • 用户数据:委托方终端用户的个人信息、业务数据等;
  • 其他标记为“保密”或按其性质应当保密的信息。

7.2 保密义务

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承担以下义务:

  •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或提供保密信息,除非该第三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且已签署保密协议;
  • 应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保密信息的谨慎程度来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 在合作终止后,应按披露方要求归还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复制件。

7.3 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直至该保密信息依法进入公有领域为止。

第八条 数据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

8.1 如外包开发服务涉及委托方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双方应签订《数据处理协议》(DPA),明确约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安全保护措施及是否允许转委托等事项[reference:5]。

8.2 威云智能作为受托方,承诺:

  • 仅按照委托方的书面指示处理个人信息;
  • 采取加密存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 在知悉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时,及时通知委托方并协助处置;
  • 委托关系终止后,按照约定删除或返还个人信息。

8.3 委托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来源合法,并已依法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或具有其他合法性基础。

第九条 服务费用与支付

9.1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以双方签订的《软件开发外包合同》或《服务订单》为准。

9.2 用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的,威云智能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逾期违约金。

9.3 威云智能在收到用户付款后,应按照国家税务规定开具相应发票。

第十条 交付与验收

10.1 威云智能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开发工作并向用户交付。

10.2 用户应在收到交付物后的约定期限内进行验收。如交付物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用户应予以确认验收;如不符合,用户应书面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威云智能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修改。

10.3 用户逾期未提出验收意见的,视为验收通过。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1.1 威云智能保证交付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功能需求和技术标准。

11.2 质保期内(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威云智能提供免费缺陷修复服务。因用户需求变更或第三方因素导致的问题不在免费质保范围内。

11.3 质保期届满后,威云智能可按照另行约定的收费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12.2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4.2款约定,因用户提供的需求内容、素材或数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威云智能被追责的,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威云智能因此遭受的损失[reference:6]。

12.3 如威云智能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用户保密信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3.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

13.2 威云智能不对因用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需求频繁变更、未按时提供必要配合等)导致的项目延期或损失承担责任。

13.3 威云智能不对交付物在用户实际运营环境中的表现做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保证。

第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4.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

14.2 在下列情形下,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予纠正的;
  • 另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14.3 本协议终止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5.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威云智能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协议与《软件开发外包合同》或《服务订单》存在冲突的,以后者约定为准。

16.2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16.3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公司名称:合肥威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邮箱:legal@wei-yun.example.com
  •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具体地址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